2006年2月2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向儿子索要赡养费管辖法院可选其一
    李先生问:
    我的亲戚王某年事已高,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现王某生活困难,想起诉两个儿子,要求给付赡养费。请问,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本报作答:你的亲戚王某可以向其任意一个儿子的住所地法院或其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有关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王某的两个儿子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法院和王某的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王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